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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首付贷再现 房产中介卷入其中

 

发布日期:[2017-9-5 10:33:16]    点击率:[]   来源:paishuiban

 


     去年下半年,央行等七部门出台新规,禁止房产中介提供“首付贷”。本轮房产调控,禁止“首付贷”的监管态度也被重申。然而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近日调查发现,在北京地区,仍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。为了掩人耳目,还引入了合作的担保公司,并假借“信用贷”、“消费贷”之名继续活跃在二手房交易市场。
     同时,在环北京的河北地区,“首付10%、开发商垫资”等违规促销方式再次“光明正大”的回归大家的视线。
     近日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以购房者身份,暗访调查了北京地区不同地段的多家房产中介,发现了不少违规现象。
     记者佯装购房人,并向房产中介询问,“我看中的房子,首付还差一些,能否提供垫资或者首付贷服务?”


     面对记者的问题,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:“没问题,可以提供,但还需要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再看怎样操作。”
     在本报记者表示名下没有房产,大概需要垫资100万元左右时,上述工作人员表示:“名下没有房产的话就需要做信用贷款了,我们和多家银行都有合作,您的情况可以考虑分别和四家银行申请四笔信用贷,每笔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。贷款时限最长五年,利息在5.5%左右,除此之外,每笔贷款还需缴纳5000元手续费。手续费是交给我们合作的担保公司的手续费。”
     本报记者随后询问,贷款人的工资流水、社保等材料是否需要提供,以及这样操作是否有风险时,这位工作人员表示:“不用提供,只要您征信良好就可以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几笔信用贷款需要同时申请。”
     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还提醒本报记者:“如果银行询问您的资金用途,不要提买房、付首付。同时贷款到账后需要先取现,存到其他银行卡再用来购房,这样银行查不到您的贷款用途。”工作人员还补充道:“其实银行工作人员也知道贷款用途是购房,毕竟从我们中介走手续的贷款人都是买房的,只要您不自己挑明,就没有问题。”
     在另一家房产中介,面对相同的问题,工作人员也给了类似的回答。与询问第一家房产中介不同的是,本报记者向中介人员表示名下有房产,购房首付还有50万元-100万元的缺口。
     中介人员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,“名下有房产,直接做‘房抵贷’就可以,很多家银行都能做,利息一般在5%-5.5%之间,贷款年限最长25年,根据贷款金额和年限不同收取不同的手续费,费用在5000元到20000元不等。不过,如果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,利息就要超过6%了,做抵押贷款可能还不如做信用贷划算。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。”
     在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暗访过程中,遇到在路边发放传单的其他房产中介。当本报记者表示,“房贷放款太慢,又有不少银行利率上浮,近期不考虑买房”时,一位经纪人告诉本报记者:“如果您的顾虑只是放贷周期太长,那建议您先看房,定好房子,其他一切问题都由我们想办法。”
     上述经纪人还表示:“如果您的还款能力不错,可以考虑全款购买,凑不够的钱我们来申请其他贷款,利息在5.5%左右。”
     不过,当记者继续追问具体怎样操作时,该经纪人坚持表示,等定好房子再细说流程。
     某股份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,虽然有规定这类信用贷、房抵贷的钱只能用来经营和消费,不能用于购房,但因为监管难度大,银行也很难确定贷款人的贷款用途。
     一家房产中介的店长也告诉本报记者,银行对于贷款的审核通常大多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毕竟贷款人有房产作为兜底的资产,风险并不算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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